案例来源:北京医疗事故律师网
胡伟是上海市松江区一家酒店的服务员,才工作没几天就出事儿了。他从冰箱里取啤酒时,酒瓶竟然爆炸了,胡伟右眼当场被炸伤。由于伤情严重,他被辗转送到了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这是一家三级甲等医院,当晚,眼科急诊室值班的副主任医师李俊给他做了手术,手术很成功。李俊医生说,胡伟的右眼虽然受伤比较严重,但这并不是一个复杂的手术。
胡伟手术后,除了感觉视力有点儿不好之外,并没有其它不适,接下来就要住院慢慢养了。随后,医院分配宋蓓雯医生负责胡伟的情况。6天后,宋蓓雯告诉胡伟,他眼睛里有异物,需要做第二次手术。
于是,距离第一次手术一周之后,由宋蓓雯医生主刀,胡伟接受了第二次手术,名为“右眼球探查术”。第二次手术是做了,不过,胡伟犯了寻思,为啥自己要挨这一刀呢?胡伟查阅了第二次手术的“知情同意书”,这一看不要紧,他发现问题了,手术适应症一栏怎么是空白的呢?
关于这个,咱得解释一下。按照医院规定,这一栏必须由主刀医生填写,说明此次手术要解决什么问题。可不知为什么,宋蓓雯医生没有填写。这么一来,胡伟就开始琢磨了,他挨这第二刀到底有没有必要啊?还没等胡伟想明白,第三刀又找上他了。
医生说,这次要给他做眼睛修复手术,原因是第二次手术后那个伤疤需要修复。总之,在经历了三次手术后,胡伟终于出院了。出院后,他在上海市松江区一家电子公司谋了一份工作。后来,胡伟感觉到眼睛的问题越来越大了。不仅倒睫,而且风一吹就流眼泪,更要命的是,胡伟右眼原本1.5的视力,已经下降为0.5。这下麻烦大了,怕工作出错,胡伟只好辞职了。他琢磨着,这没准是一起医疗事故,于是他在上海一家律师事务所找到了吴益亮律师。吴律师听胡伟讲完全部情况后,就带着律师函去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取证了。
在胡伟的病历上,吴律师看到,第二次手术记录中,有“发现4×5毫米棉絮”的记载。吴律师由此断定,这是一起医疗事故,而导致这起医疗事故的医生,应该是给胡伟做第一次手术的医生——李俊。
明明是一起医疗事故,却隐瞒了这么久,太不像话了。带着愤怒,胡伟和吴律师找到了李俊。李俊表示,他为胡伟做的第一次手术很成功。可没过几天,在科室例会上,他却被眼科主任吴强点名批评,还罚了钱。处罚倒是小事儿,李俊觉得丢不起人。作为眼科专业的博士,香港中文大学的访问学者,他有着多年临床经验,在业务上一向很自信,怎么会出现如此低级的失误呢?出错就得总结教训,李俊开始寻找自己出错的原因。他首先查看了胡伟的全部病历,结果却看到了许多疑点。手术记录上记载,眼球里有一块4×5毫米大的棉絮。有四分之一眼球那么大的东西在眼睛里,肯定有不舒服的感觉,而且胡伟住院一周,早就该出现感染或者充血的症状了,但是没有这些症状,病例记录上也没有,所以李俊觉得棉絮是自己落在里面的可能性不大。
不光这个,更让李俊感到不解的是,作为从眼球中取出的异物,这块棉絮并没有按惯例予以保留。带着种种疑问,李俊向医院医务处提出了异议。就在他向医务处反映问题不久,眼科主任吴强又责令他为胡伟做第三次手术,原因是,第二次手术后,在胡伟的手术部位上发现了一个隆起。
李俊觉得,根本没有第三次手术的必要,不过,他的反对意见没有得到采纳,胡伟的第三次手术照常进行。棉絮引发的风波导致身为副主任医师的李俊被停止手术资格。干啥去了?做验光、视力检查这些技术员的工作。事情闹到这个地步,当事人宋蓓雯医生总该露面了吧,可是宋医生拒绝了采访。
不久前,胡伟和他的律师吴益亮向当地警方报案。不知什么原因,警方未予立案。吴益亮随后提起行政复议。李俊也到上海卫生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希望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还棉絮事件一个真相。
故事讲完了,但是非常遗憾,事情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最终的结果。不过我想,听完这个故事,是非曲直,各位心里可能都有了自己的答案。不管医生之间有没有恩怨,不管手术中有没有猫腻,说来说去,最无辜的还是患者,稀里糊涂地就成了道具。这才是最让人气愤,最不能容忍的。
然而,医疗事故背后的真相真的无处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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