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制度安排上将来可以考虑创投能否参与做市,能否深度参与‘三板’挂牌企业的审查。”昨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称“股转系统公司”)副总经理高振营在上证报主办的“2013年中国股权投资论坛”上表示, “新三板”非常重视和欢迎创投企业参与市场建设。
许多创投深度参与新三板
高振营在题为“用新眼光看新三板”的论坛主旨演讲中表示,这个市场已经完全不是原来的市场。这主要体现在三点,首先,这个市场面临着广阔的政策空间,中国“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速度正在加快。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意见,今年扩大“新三板”试点目前正在有序推进;其次,这个市场有着非常好的基础,全国服务对象有1300多万家中小企业,仅仅是高新区就广布着众多优质企业;第三,无论是“股转系统公司”还是上层监管机构都以非常开放、创新、包容的心态进行市场建设。
高振营透露,“股转系统公司”在筹备期间已经邀请数家创投企业参与到制度设计中,在具体业务中公司亦发现,凡是创投参与的企业,企业的质量和成长性都比较好。未来,“股转系统公司”将为创投企业开发有市场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并将为这些金融产品的交易提供便利性的安排。他表示,在之前的试点期间已经有许多创投机构深度参与其中,据统计有100多家机构参与了增发,而未来进场的诸多中小企业多为行业细分龙头,这也给PE/VC带来了巨大的投资机遇。
高振营在发言中指出,“新三板”具备“优化市场监管,鼓励市场自治,完善市场功能”等特点,其优势虽还需要市场来检验,但整个市场的包容性和创新性已经凸显。
企业挂牌条件将逐条细化
在门槛上,“新三板”不设财务门槛限制,就是说不看营收规模、不看利润、不看亏损、没有财务要求,但不是没有标准,未来将逐条细化“五条加上一个兜底条”款,做到“可把控、可举证、可识别”。
在制度设计上,企业在挂牌的同时可以有未行权的股权激励,这是“新三板”公司专门针对中小企业做的一个安排。 此外,在“中关村(行情 股吧 买卖点)试点”期间企业挂牌须有政府出具的确认函,现在为了方便企业,减少地方政府的审批手续,“新三板”公司已取消了政府确认函的要求。只要经证监会核准以后,符合挂牌条件的企业都可以到“新三板”来挂牌。“新三板”还为超过200人历史遗留问题的公司预留了出路,只要经过证监会确认你是非上市公众公司,符合挂牌条件的都可以来挂牌。
在灵活便捷的融资制度设计方面,股东不到200人的公司,或者12个月内累计融资额不超过净资产20%的不用事前审批,但出于证券登记等方面的考虑,融资完成以后需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报备。
“新三板”还设计了与中小企业流动性需求相适应的交易制度,引入了做市商制,完善了协议转让制度,并且协议转让和做市商之间允许转换,协议转让方式下如果有券商愿意做市,通过便捷的程序可以转为做市方式,如果没有做市商愿意做市就会自动回到协议转让方式,这样就给企业和券商都有更多的选择空间。
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很关键
高振营表示,通过“主办券商制”等机制,“股转系统公司”正在致力于建立一个生态相对比较健康的市场。这一制度的特点是,公司挂牌基本由主办券商决定。有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是公司挂牌条件之一,主办券商承担尽职调查和内核职责,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全国股份转让系统通过检查主办券商工作底稿看券商是否按规定履行了尽职调查和内核职责,以此促进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主办券商在推荐公司挂牌后,要在公司挂牌期间对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督促挂牌公司诚实守信,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同时,通过市场化的机制引导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间建立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由主办券商为挂牌公司提供定向融资、做市交易、并购重组以及保荐上市等各种服务并获得相应收益,从而使挂牌企业的质量与发展同主办券商的信誉和利益息息相关。通过这一系列的制度设计,使主办券商的责、权、利更为统一,建立起券商选择企业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有效防范券商的短期行为,也使券商有动力去履行各项职责,去主动选择有发展潜力和具备高成长性的企业。
高振营表示,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把评估企业价值的权利交给市场,“股转系统公司”主要最终审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努力营造一个共赢的市场机制。